-
当前位置:信用黑河>>嫩江市>>信用动态
近日,嫩江法院民二庭联合执行局协同发力、审执联动,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前将案件成功化解,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民营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原告石某通过微信联系被告公司的法人徐某,欲购买一辆旧农用机车,约定车辆总价款23万元,石某交付了定金3万元。之后石某获悉,徐某向其提供的是翻新车辆且不能过户,与徐某协商退定金遭到拒绝。故诉至法院要求徐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双倍定金。
嫩江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后,考虑到应尽快彻底化解双方纠纷,承办法官协同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调解中,执行法官向徐某送达了“信用惩戒预告知书”和“预拘留通知书”,告知其失信行为将对企业今后经营发展的不良影响。经多番悉心协调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意见达成一致,徐某当场将3万元定金返还石某。
嫩江法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立审调执”齐发力,推进执源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截至目前,执源治理金额已达40余万,取得良好成效。今后,将在各环节拓宽办案思路,灵活定分止争,均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提升辖区民营企业及员工的法律意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切实将司法办案成效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