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情况公示
				
				
				
					
					
					来源 :北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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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18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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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我局对北安市博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递交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核,均符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延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实名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0456-6699943
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