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条例》宣传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于7月5日-7月15日开展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一、开展媒体宣传。通过黑河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转发《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全文及宣传海报,扩大《条例》的宣传范围。
二、开展实地宣传。结合“诚信黑河”进机关、进大厅、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村屯等宣传活动,利用局一楼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做到宣传进机关;通过国企微信群、小额贷款公司微信群、会计公司微信群转发《条例》原文,做到宣传进企业;印制宣传海报,粘贴在包保小区显著位置,做到宣传进社区。
三、组织全员学习。将《条例》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局领导带头学习;通过局微信群转发《条例》原文,做到全体干部深入学习。
四、开展专项宣传。结合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信贷优惠等方面内容,通过座谈形式开展专项宣传,同时对“信易贷”、“码上诚信”、“信用修复”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