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黑河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加快完善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的通知》(黑营商规〔2023〕4 号)《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黑龙江省级节点接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黑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稳步推动黑河市“信易贷”平台建设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在畅通资金直达实体经济渠道、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依托黑龙江省、黑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数据要求,加快推进司法、纳税、社保、公积金、不动产、行政管理、水电气、科技研发等信用信息归集,实现“应归尽归”,截至目前,黑河市已归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业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公共事业信息、信用评价信息等公共信用信息272424条,并完成了清洗、比对、校验、剔重等数据治理工作。
二、加快“信易贷”平台建设
2023年6月,黑河市启动“信易贷”平台建设工作,随着平台功能的逐步完善,市营商环境局邀请龙江银行、黑河市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入驻黑河市“信易贷”平台,与龙江银行联合建立预授信模型并逐步探索全流程放款工作机制,组织推动金融机构健全内部协同机制,确保对接工作实效,不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提升融资服务水平,推广基于信息共享的“信易贷”模式,实现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
“信易贷”平台主要面向政府、金融机构、融资主体、平台运营等四类用户。
1.政府部门用户
(1)推送共享公共信用信息,不断提升公共信用信息质量,推动公共和市场类信用信息融合应用;
(2)制定出台有利于平台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持政策、风险缓释政策;
(3)监管相关主体活动行为及平台总体运营情况,防范平台运营风险蔓延扩散。
2.金融机构用户
(1)按照“信用有价”理念,结合大数据、智能风控等金融科技手段,创新产品模式设计,发布融资产品和服务;
(2)提供担保、保险等增信类服务;
(3)获得政府类增信服务支持,合理分散融资风险。
3.融资主体用户
(1)在政府提供的信用信息基础上,积极提供有关自身的信用类信息,不断积累守信信息增强自身信用价值;
(2)发布融资需求,对接金融机构各类产品和服务。
4.平台运营用户
(1)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推动公共和市场类信用信息融合开发;
(2)统筹撮合匹配各方主体供求;向企业宣传推介“信易贷”平台,帮助其注册认证;
(3)对接金融机构发布针对性金融产品;
(4)同时监测平台运营状况,支撑政府部门监管。承担了相当的社会责任。
三、持续完善“信易贷”产品
龙江银行入驻黑河市“信易贷”平台后,不断优化完善“小企业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用于满足临时性资金需求的线上信用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根据企业资信情况、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3年。企业在我市信易贷平台进行注册认证并授权后,可直接搜索“龙江银行小企业贷款”进行预授信额度测试,后台将根据企业预授信模型调取相关信息,自动测算授信额度。
四、探索建立风险缓释机制
黑河市“信易贷”平台正式投入运营后,市营商环境局将结合平台运营实际,在《2022年黑河市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基础上,协同地方财政、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探索建立完善风险缓释机制,设立黑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协调财政安排补偿资金,对银行机构为黑河市中小微企业放贷形成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良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并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制定金融领域中小微企业政策时,将黑河市“信易贷”平台纳入支持政策范围,推动平台持续发挥实效。
五、加大平台推广宣传力度
黑河市“信易贷”平台正式投入运营后,市营商环境局将协同市财政、市人民银行和平台承建商联合设立专岗专责,成立运营中心,通过召开专场推介会、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机制等有效手段全力推广“信易贷”平台,截至目前,已完成信易贷平台主体注册69123家,其中实名认证主体已达到25823家。
下一步,黑河市将以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着眼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推进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和充分共享,持续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更好支持金融机构产品研发、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不断丰富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为高水平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