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指出,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其中,重点提到“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办理效率”。
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已“箭在弦上”。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该制度实现了行政许可信用监督前移,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依据。制度推出后,既能促进企业完善治理,也能更充分发挥市场监督作用,同时还能提升监管效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对资本市场长治久安影响深远。
从前端完善信用记录成为监管重要依据
当前,随着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加快推进,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从2008年资本市场建立首个统一诚信档案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推进,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诚信建设在期货、私募等领域,仍缺乏上位法条款;诚信信息的归集还不够全面及时,联动惩戒的效能发挥还不充分。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普遍面临“三高三低”问题,即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守信成本高于守信收益、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
这种形势下,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显得尤为迫切。
郭雳表示,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将明确适用主体范围和许可事项,在前端起到完善信用记录、引导市场预期的作用,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该制度的探索完善将有助于发挥‘市场有记忆,执法有依据’的积极效能。”
刘俊海认为,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意义重大,首先,有利于实现无形的“市场之手”和有形的“政府之手”之间的有机衔接。其次,有利于焕发市场主体“见贤思齐”“择善而从”的内生动力。企业获得行政许可需进行信用承诺,有利于激发企业的理性自治功能,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另外,还有利于增强资本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法治市更进一步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强信用监管,通过建制度、立规章来加快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从规章层面来讲,2012年,证监会制定部门规章《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对其修改完善,形成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后于2020年根据《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进行修订。
该办法将“诚信”纳入监督管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的推出,表明依法治市、依法监督将又进一步,对实现诚信激励和约束,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将发挥重要作用。”郭雳说。
“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推出后,将对市场产生多方面积极作用。”刘俊海表示,一方面,对于企业所作的信用承诺,公众投资者有权监督企业守约践诺,可以有力提振投资者信心,持续增强投资者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另一方面,信用承诺也促进企业自我加压,有力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市场风气得到有效净化。此外,信用承诺制度推出后,还能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