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合肥市市场主体规模实现井喷式增长,截至2021年12月已突破133万户,其中企业已超过56万户,同时市场业态变得愈加复杂,市场监管任务也愈加繁重,为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积极构建“双随机+信用”融合监管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建立“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按照通用标准将全市企业统一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种信用类别,构建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开展产品质量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制定《企业质量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参考标准(第一版)》,探索实施生产领域企业质量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新方法、新模式,将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理念和方式拓展到市场监管相关专业条线。
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全市56余万企业按照信用分类标准统一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种信用类别,其中守信类49.1万户,占比87.7%;警示类4.7万户,占比8.4%;失信类1.7万户,占比3.0%;严重失信类0.5万户,占比0.9%。对巢湖市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试点的138户生产类企业,按照企业质量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参考标准,统一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通过企业自主申报信息与后台归集数据综合评定分析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大对企业信用分类结果的应用,在双随机抽查中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类企业采取递加比例进行抽取,实施差异化监管,切实发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靶向作用。2021年以来,在全市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中,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抽查任务共1365批次,占全年总体随机抽查任务的比重59.40%,共差异化抽取18842户企业开展核查检查,问题检出率达37.91%,较2020年度问题发现率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下一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发挥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企业信用精细化分类监管,全力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对风险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