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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典型案例】河南宜阳:法官诚信教育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来源 :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1-12-07 10:28 打印

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言而有信”、“言信行果”是我们生活中所秉持的最朴素的做人准则。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海宽在执行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过程中,正是运用了这一传统文化理念最终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20年,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工地干活,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伤情评定为九级伤残。因双方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支付分歧较大,经宜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某建筑公司10日内支付申请人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0余万元。某建筑公司一直未主动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陈海宽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谁料该公司法人不仅拒不履行,还以工程款未结、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脱,避而不见。陈海宽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该公司法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耐心析理释法,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看案件有转机,陈海宽就及时给他上了一堂“诚信课”:“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该赔偿给别人的一分钱都不能赖掉,明明有钱却拒不履行更是可耻可悲,一个人没有担当、失去诚信,终将被人唾弃。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用逃避来解决问题呀!做生意最讲究的就是信誉,公司一旦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不仅公司将会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如在项目招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制约;而且也会累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个人工作、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如乘坐交通工具、高档场所消费、子女上学、金融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将受到限制。在越来越重视信用的当今社会,信用缺失令人寸步难行。希望你应予以高度重视,千万别得不偿失!”听完陈海宽的一席话,该公司法人羞愧难当,连声称是,当即承诺一定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尽快想办法将赔偿款交付法院。

一周后,该公司法人如约来到执行局缴纳了全部赔偿款,陈海宽也第一时间将执行款交付到申请人王某手中,案件顺利执结。

在这起案件中,公司法人通过接受诚信教育,由“逃避执行”摇身变成“主动履行”,案结事了。宜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努力健全主动履行正向信用激励机制,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与耐心释法、促成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相结合,营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氛围,弘扬诚实信用价值内涵。相信随着国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越来越多,社会道德对失信者良心的拷问不停止,诚信社会将渐行渐近,会有更多的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