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省垂管信息系统与 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
来源 :龙江营商
发布时间:2021-11-17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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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国务院有关部门重点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0〕6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9〕6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好黑龙江省垂管信息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垂管信息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方案。要求省直部门加快推动省垂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垂管系统办件数据回传,有力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用户 “ 一次登陆,全网通行 ” 。
《通知》严格遵循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各项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各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对接目标。完成省级垂管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垂管系统)与各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垂管系统业务办理、业务数据回传和业务全省通办,解决省、市政务服务平台重复录入、重复登录问题,实现全程监管、一网通办。
(二)细化工作任务。《通知》分别从省直厅局和地市的角度具体细化对接任务、对接场景等。明确认领垂管系统涉及事项、电子证照对接、业务办理数据回传、电子证照汇聚、线上线下融合等任务,并建立省、市地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省垂管系统对接保障机制,便于推进对接工作。
(三)加强保障措施。《通知》中指出省、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培训指导,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任务尽快落地见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仍然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制定统一标准。参照《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黑龙江省垂管信息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规范》。《黑龙江省垂管信息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技术规范》,指导省直各部门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与省一体化平台进行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