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企业发展经营中出现的困境以及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服务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省营商环境局积极探索,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方式,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强化创新和实践,不断改进投诉受理方式,延伸工作触角,创新投诉举报案件“协调”办理的新举措,逐步构建成全省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新格局。
一、实施差异化监督、寓“监督”于“帮扶”,制定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措施。
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对行政体制内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予以及时的纠正、改正,不断地改善与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好营商环境,即可稳定促进市场发展,更是“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真正体现。对于企业反映的情况,属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确属于不在营商环境监督范围,但从帮助企业规范经营、高质量发展,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落地落实的原点出发,树立监督为民、监督助企的服务新理念,以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手段,协调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与企业监管部门推进问题解决。据统计,年初至今,省局受理的345件投诉举报案件,其中84件是通过沟通协调解决的,线上调解案件18起,实现了由“监督”向“帮扶”的转变。
二、合理运用制度、化“硬度”为“温度”,转变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新作风。
正确处理、合理解决制度和规定的刚性与柔性问题,即严格执法,明确投诉举报立案标准,不搞特殊化、人情化,又以服务民生、纾困解难为出发点,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使制度更好地切合实际,更富有生命力,也即是说,制度不能人情化,但应是人性化的,理应充满人性温度。对于“法无禁止”的服务企业问题,采用灵活的方式处理,不教条,不生搬硬套,协调相关单位,努力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快速协商解决。在有效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同时,调节和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诚信安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秩序,培植和引导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者经营水平和道德规范。让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更好地“走近”企业,化监督“硬度”为充满人性的服务“温度”。
三、转化服务理念、变“被动”为“主动”,创造营商环境监督新模式。
以服务市场、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为工作的遵循,带动工作方式的创新转变,积极探索前置服务模式,由坐等投诉变主动服务。走进企业问需,邀请企业问计,关心企业发展动态和企业家需求,抓现场服务水平提升,真正做到强化落实,解难题、促发展,努力解决企业之忧,回应企业期盼。通过向前“多跑一步”,实现服务效率质量的大提速。年初以来,邀请50多家企业座谈,受理24件问题线索,目前已办结21件。针对诉求明晰、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愿意协商解决的简易投诉举报事项,通过立案前的证据交换、开会核查等,推行了单刀直入式、放大风险式、阶梯降温式“三式协调法”,创新建立了案前协调机制,案件协调率达到69%以上。疫情期间,还推行“不见面受理”线上办案,通过“投诉举报热线” “门户网站” “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或“全省事”APP等方式,广泛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全流程办理调解;安排电话专线提供咨询、受理、调解等“电话调解”服务。
省营商环境局坚持以“企业不满的就是我们该管的,企业期盼的就是我们该干的”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理念,以调为主、监督为本、以防为重的典型做法,创新投诉举报案件“协调”办理的新举措,不断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效能,受到了群众和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