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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黑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8-08 16:20 打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认识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制度供给的重要抓手。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黑河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信息采集、确认和运用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逐步完善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黑河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在守信践诺专班的带领下,结合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执法工作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际,聚合力、添动力,紧紧围绕机关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能担重任、勇于突破、心系群众的干部队伍,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助力提升自然资源服务保障效能,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自然资源领域信用环境。

一、扎实做好“双公示”信息归集工作

“双公示”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有效发挥社会监督、打造共建共享信用社会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社会信用建设的精神及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努力提升信息归集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强化“双公示”信息归集及报送的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双公示”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

二是提升数据质量,按时报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每一条信息中关键字段信息的规范、完整和准确;同时,严格按照“双公示”信息归集及报送要求,办结一件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在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确保“双公示”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三是全面梳理事项,查缺补漏。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归集、谁公示”的原则,对各自产生的“双公示”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跟踪,定期自查,查缺补漏,确保无错报、迟报,实现“双公示”信息“应报尽报,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今年,我局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报送行政许可信息38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         

二、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健全事中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重点监管、精准监管、高效协同监管。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黑河市自然资源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从业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信用分级分类。日常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开公示工作,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把信用各项工作抓实做细。

三、充分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充分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对申请人进行信用核验以及分级分类处置。对信用良好的申请人给予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受理、帮办代办、开辟绿色通道等更为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对存在失信问题情形的申请人,不仅享受不到行政审批各项便捷政策措施的红利,还要对其进行重点审查监管,必要时予以联合惩戒。

将公共信用分级分类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监管中,结合实际,根据日常检查、举报核实等情况,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激发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到让诚实守信者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让违约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约束,有力助推形成“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拓展信用分级分类审批应用场景,不断推出信用激励奖励以及惩戒约束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便民惠企水平。同时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6.25全国土地日、8.19测绘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为重点,通过多平台、宽层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培育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从业单位和人员树立诚信意识,倡导树立守法信用理念,逐步完善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