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依法保护湿地的思想认识,黑河市林草局联合爱辉区林草局于6月1日在黑河市世纪广场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全社会关心湿地、爱护湿地、参与保护湿地的积极性。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张贴横幅标语、发放传单和宣传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湿地法律法规和保护政策,展示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全面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有效普及湿地保护法律知识,展现人类与湿地的“同命相依”关系。
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条幅5条,发放宣传海报及宣传单800余份,环保手提袋100余个,使公众进一步了解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湿地保护宣传氛围,有效促使《湿地保护法》宣传真正走入一线,深入人心。下一步,市林草局将继续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常态化开展《湿地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湿地保护地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