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针对“证照”关系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等部门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先后多次部署“证照分离”改革,推动解决准营难问题,取得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积极成效。针对陈文华委员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和推广“证照分离”做法的提案》,市场监管总局日前经商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予以积极答复,介绍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推动解决准营难问题的做法和举措。
“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动解决市场主体经营前“办证多”“办证难”问题,企业办事负担降低,创新创业热情得到释放。
2019年,国务院部署自贸试验区开展改革全覆盖试点,将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试点,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大幅降低了部分行业的市场准营门槛。上海、天津、广东、广西、重庆等自贸试验区将地方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大幅压减至5项以下,浙江取消了所有地方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以来,全国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41.34万户,受惠于改革的有20.18万户,占比48.81%,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了办证负担。
让监管更强
“证照分离”改革看似“小切口”,却带来政府职能转变的“大成效”,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便利送给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政府。改革明确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间的监管职责。有关地区和部门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面还进行了诸多创新探索。如浙江省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公示等全流程闭环管理。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对35个领域的74个检查事项实行部门联合抽查,抽查企业205.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4.71%。总体看,改革所及的行业和领域,没有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市场秩序总体平稳有序。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部署,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让服务更优
从“证照分离”改革调研情况看,“互联网+政务服务”既是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为推进改革提供重要支撑。按照国务院2019年自贸试验区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部署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实现精准“双告知”。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建立经营范围表述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之间的对应关系。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双告知”,企业能够清清楚楚地知道从事经营需要取得哪些许可证件,有关主管部门也能够及时掌握企业进入相关行业领域的情况。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让企业更加便捷办理各类许可。三是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大力推动企业注册信息和经营许可信息共享,减少企业重复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方便企业办事和政府监管。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建设了全国一体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和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编制印发全国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制定了67项电子证照相关标准,汇聚900余种电子证照目录信息41亿余条,制作备案电子印章60余万枚,累计提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9.4亿次。市场监管总局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库,4000多万户企业全量生成电子营业执照,759.26万户已经实际下载,累计使用7000万次,为“一网通办”、信息共享等提供了有效支撑。
下一步,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更大力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同时,密切跟踪江西等地改革情况,指导地方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理顺“证”“照”申办程序,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