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由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办的“全省争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推进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全力营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了《黑龙江省提升对标对表质效争创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决定本月启动“全省争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受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杨博同志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殷延涛到会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提升开展“争创一流行动”的自觉性。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的落实。推动指标领域的全面提升,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广泛受益,从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中增强获得感。发挥协同联动,打破部门界限,克服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指标提升。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作为,落实责任,积极推动“争创一流行动”取得实效。一是要积极申报,敢争第一。各市(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本地的优势,以“敢为人先、争当第一”的精神投入到这项工作之中。每个市(地)最少要申报3个以上指标。哈尔滨、大庆作为代表我省参加国家评价的城市,指标水平代表了黑龙江省水平,至少要申报6个指标参与竞争。二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好公开答辩工作,要逐项指标确定评委团队。中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相关指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的研究梳理,了解掌握国内先进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三是要突出重点,同步推进。被确定为重点争创城市的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争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指标工作专班作用。中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争创城市的指导,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四是要跟踪问效,强化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作用,组织中省直部门对重点争创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明年3月,中省直有关部门要指导重点争创城市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对真正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典型经验,要组织在全省复制推广,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张琢同志对《黑龙江省提升对标对表质效争创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主要内容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