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黑龙江省气象局在哈尔滨签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作备忘录。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琢,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进军出席签字仪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依法规范、依法建设、依法提升的原则,全面推进我省气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黑龙江省气象局协商,决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签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作备忘录。合作主要内容有: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争取在两年时间内,大幅提升黑龙江气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实现“五个100%”,即全省各级气象部门100%开展政务承诺;“双公示”信息归集和报送率达到100%;全省防雷检测机构100%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在全省防雷检验检测机构率先推广黑龙江“码上诚信”,达到100%应用;双方依法依规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联合开展“诚信龙江”宣传等活动。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系统对省气象系统需要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实现100%推送,提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服务。双方就合作方式、组织实施等也作了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