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故事:
彭鑫亮,男,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云南省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庭长。他把19年青春年华奉献给基层法庭,他奔波在群山峡谷中的各个少数民族村寨,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让当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峡谷山乡。“手握正义槌,心装公平秤,袖里藏清风,公正暖民心”是当地各族群众对他的评价。近年来,他先后获得“全国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践行初心使命无悔青春洒峡谷
彭鑫亮刚参加工作所在的怒江州兰坪县曾被列为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之一,同时也是祖国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该县有1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8%以上,矛盾的化解事关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他刚结婚不到一个月就奔赴法庭担任庭长,与妻子过着长期分居的生活。彭鑫亮虽名为庭长,但整个法庭只有他和书记员两人,他只能身兼法庭的审判员、执行员、保安员、驾驶员、炊事员、保洁员等“职务”,因此被人戏称之为“多功能庭长”。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少回家,几乎都是妻子和女儿来与他相聚。他说,虽然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洒在了澜沧江峡谷,但看到矛盾调处后人民群众露出的一张张满意的笑脸,就充满成就感。
践行为民宗旨一片丹心解民忧
他从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要出发,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司法所设置了办案点,定期进驻巡回办案点办公,收案审案;积极依托“三调联动”平台,以法庭为中心,与辖区司法所、村委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携手,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外;主动上门服务,将“你到法庭来”变为“我到你家去”。为了不影响群众劳作,他经常带着干警抢在群众劳作前或等到劳作后去找当事人。为方便群众诉讼,“假日法庭”取代了周末休息,法庭的灯为群众亮到深夜,手机24小时开机。他审结的1000多个案件中,调撤率达85%以上,审结案件中无一发回重审,无重大改判,无一涉诉上访。他实施的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得到各级各部门及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坚定理想信念公正廉洁树典范
19年来,彭鑫亮坚定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守公正廉洁党员准则,用铁肩担起公平和正义,用实际行动把胸前熠熠发光的法徽打造成了守护和谐的平安符。他从没拿过群众一针一线、从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他说,哪怕是吃了当事人一碗米线,百姓心中的天平就歪了。彭鑫亮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坚持原则,从不办人情案,他的公平和正义赢得了当地百姓一片赞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