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时下,一些网络平台上探店主播数量激增、逐渐职业化,在利好商家营销的同时,也为食客提供“眼见为实”的体验感。然而,一些主播为赚快钱,逐渐选择在灰色地带游走。有的探店主播伙同商家“美化”产品、夸大其词,涉嫌虚假宣传;有些主播则以“帮推介”为由要求商家免单,甚至要收取推介费,否则就发“差评”视频;有的上演“川剧变脸”,“给钱就是真地道,不给钱就是不推荐”……
实事求是的主播“探店”,一来能让食客借助“眼见为实”的视频推介来选择消费或“避坑”;二来相当于对商家的经营与服务进行着一种监督,从而倒逼商家更自律、更精进;三来能让主播及其平台收获流量,进而变现。
可见,“探店”本是多方共赢的好事。然而,一旦有主播借此揩油甚至敲竹杠,事情显然就变了味儿。对变味儿的“探店”,有的商家反感抵制,有的不主动迎合也不排斥,但更多的商家乐于此道,觉得吃小亏可以占到大便宜。而当主播与商家成为利益共同体,到头来受害最深的往往是消费者。更荒唐的是,一些主播只是“云探店”,素材或从网上扒来或由商家提供,一番东拼西凑剪辑后便一键成片,这种“假探店”对消费者的欺骗不言而喻。难怪有网友吐槽,“乘兴而去,失望而归”。
实际上,商家与主播合作“探店”、制作宣传文字或视频等推广方式,本无可厚非。但“探店”主播假装路人,假装“真实体验”,或在不实际体验、不使用商品的情况下,便发布与商家事先协定好的评价,显然偏离了诚信和秩序的轨道,甚至可能触犯相关法律。这种虚假消费、虚假宣传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理应被抵制。
市场经济,诚信和法治不可突破。在利益的驱使下,呼吁主播在承接商业性“探店”业务时秉持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消费体验;呼吁商家靠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拴住顾客的心,或许并不现实,但这确是主播、商家的长久生存之道。真把“探店”搞得毫无诚信、价值可言,对谁来说都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