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信用监管综合执法为纽带,将信用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有机融合,积极开展“诚信龙江进市场”活动。
活动包含“诚信宣传进市场”、“信用承诺进市场”、“诚信经营进市场”、“亮照经营进市场”、“明码标价进市场”、“放心肉菜进市场”、“诚信计量进市场”、“维权服务进市场”八大版块。
活动中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严格履行下列责任:一是建立文明诚信经营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商户的经营行为。二是向入场经营者收取相关费用时,严格依法依规执行价格政策,在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督促场内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三是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肉菜来源清晰,质量合格。四是在场内设置公平秤保障交易公平,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计量”监督经营者依法使用计量器具。五是定期对市场经营者经营行为、商品质量以及落实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市场要求等进行检查,利用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典型。六是严格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在显著位置张贴12315消费维权标识,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时快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努力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同时,监督指导市场内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并倡议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做到诚信经营。
通过此项活动,强化了各类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理念,有效规范了其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