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市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本月,市住建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系列活动。
市住建局召开业务大讲堂第三讲会议,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集中学习《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法条等内容,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宣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践行《条例》、带头监督《条例》执行,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社会诚信意识,逐步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普通职工主动学的良好氛围。
在活动期间,采用集体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市住建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自学,并收取、交换学习笔记,促进干部职工进行学法交流,通过学原文,悟原文,抄原文,加强对《条例》内容的深刻理解,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信用水平。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推进诚信进大厅、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大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社会诚信意识,推进全局的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推动我市住建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