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黑河自贸片区财政金融局就收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黑龙江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展开了学习研讨。财政金融局副局长丁宇、财政金融局副局长庄景栋、财政金融局副局长杜波、财政金融局副局长李琦、财政金融局全体员工参与了学习研讨会。
丁宇指出,《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指明了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的方向。《措施》要求要科学认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实施动态差异化市场和行业监管,让市场主体充分体会到信用分级分类体系建立带来的便利,从而更好助力龙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丁宇强调,《黑龙江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推出可以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信用体系,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信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式方法,大力倡导“信用有价”,有利于建设“诚信政府”,打造“诚信龙江”品牌,更好地发挥信用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与会人员认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建立、共享和应用有利于龙江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提高,信用监管在各领域全覆盖,会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有利于全社会信用水平提升,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也会促进社会文明建设,建成黑龙江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