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开展,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便民惠企水平,黑河市应急管理部门将信用信息个人应用纳入到行政监管工作中,实施“信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群众和经济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全社会形成“信用有价,守信有益”的良好氛围。
实行“信用+容缺”制度。在办理行政审许可业务时,对诚实守信A级别以上的个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申请办理的审批事项,在法定申请条件基本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但部分材料欠缺且符合“容缺受理”情形的,一次性告知其需补齐的材料及承诺事项,在申请人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后,可以先行为其进行受理和办理。
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梳理公布危化经营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法人变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法人变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法人变更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对诚实守信A级别以上的个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办理该业务时,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自愿作出信用承诺并按提交申请材料后,即时作出行政审批许可决定。
实行“信用+帮建”制度。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主体提供安全生产领域的指导帮建,包括为其提供企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生产操作现场指导,享受优先办理行政许可类务时简化手续等措施,守信主体节约行政审批的办理时间成本,努力实现让信用信息“多跑路”,让诚信主体“少跑腿”,信用越好,办理行政许可越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