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日前印发,市科技局迅速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学习并制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我局本着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通过五项措施有效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不断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水平。一是认真落实“双公示”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二是着力推动信用承诺制度建设,在市场准入管理和信用监管实行信用承诺制度;三是注重信息公开公示,增强企业自主年报、自主公示意识,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水平;四是认真执行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措施,发挥企业信用在申请科研项目、研发经费审批、荣誉获取等方面的约束作用;五是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诚信宣传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弘扬诚信文化,形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归集整合信用信息,推动科技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深化企业信用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协同,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长效机制,助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知信、用信、守信”的市场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