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监管效能和共享共治效果,助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2年1月18日在逊克县卫健局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系统的学习以下内容:
一、全面归集整合信用信息:(一)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二)强化承诺履约类信用信息归集。(三)加大行业监管类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力度。
二、推动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四)规范信用分级分类标准。(五)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六)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七)推动重点领域示范。(八)开展市场信用评价。
三、实施动态差异化市场和行业监管(九)实施鼓励激励性监管措施。(十)实施约束惩罚性监管措施。
四、加强信用监管协同(十一)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十二)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五、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权益保护(十三)建立授权查询和异议处理机制。(十四)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十五)保障信息安全。
六、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长效机制(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十七)强化基础支撑。(十八)加强跟踪问效。(十九)抓好宣传培训。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了解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