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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降低或取消11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告

来源 :民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1-06-22 16:35 打印

民 政 部 公 告

第511号

民政部关于降低或取消11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告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受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或取消评估等级处理的规定,现决定对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等11家社会组织作出降低或取消评估等级的处理。

一、鉴于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等8家社会组织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决定将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中国马业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的评估等级由4A级降为3A级,将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的评估等级由3A级降为2A级。

二、鉴于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年度检查不合格,决定将该协会的评估等级由3A级降为2A级。

三、鉴于中国社会艺术协会受到民政部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将该协会的评估等级由3A级降为2A级。

四、鉴于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在其分支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的规定,决定取消该协会的评估等级(原评估等级为2A级)。

上述社会组织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原评估等级证书、牌匾退回民政部,换发相应的评估等级证书、牌匾。拒不退回(换)的,由民政部公告作废。


民政部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