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黑市诚信办发[2022]11号)要求,市民政局组织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宣传计划。各级民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以召开专题会议或集中学习等方式,学习宣传《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精神,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知识进行讲解普及,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各地民政部门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LED屏滚动播放、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和社区网格微信群推广等方式营造活动氛围,力求做到《条例》精神进社区、进村屯。逊克县组织了《条例》宣传专题宣讲,嫩江市通过乡镇广播开展了一周的专题宣传,孙吴县开展了“诚信孙吴”进机关活动,爱辉区开展了局领导专题解读《条例》讲座。
三、取得成效。通过宣传活动,使各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社会信用信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特别是将《条例》宣传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条例》进社区、进村屯,不断强化村(社区)居民的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理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其他各类宣传活动,继续开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线上线下宣传工作,坚持向城乡居民普及信用知识和失信行为危害,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讲诚信、守信用的正能量理念,争做文明守信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