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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开展业务大讲堂培训

来源 :黑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5-17 14:42 打印

按照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及市司法局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要求,5月7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开展业务大讲堂培训,由政策法规室领学《行政处罚法的理解、适用与修改》,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成果落实到法律中,是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的进步。新《行政处罚法》既保障又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既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又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重点凸显教育、体现人性执法、增强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确立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确立轻微不罚、初次不罚、无错不罚制度,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经济上有困难的,可以变通履行。

培训将理论知识与执法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使农业执法人员充分理解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亮点内容和主要原则,准确把握开展农业行政处罚过程程序制度和文书填写规范,并重点对新法确定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法制审核范围、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中案件移送等问题有了全面的学习了解。

培训结束后,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法专题考试。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要将新《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到全市农业执法工作实践,加强《行政处罚法》宣传,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避免运动式执法等执法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