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财政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单位名称:黑河市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1100001878309Y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诚信行政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氛围,黑河市财政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守党纪国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强化自律和信用意识,严格责任追究, 营造风清气正、守信承诺的良好氛围,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
二、坚持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三、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执行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理和答复服务对象申请和咨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和权限,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统一要求依法高效办理;切实落实“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信用承诺制”、“一网通办”等利企惠民政策措施。
五、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做到文明公正执法,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六、严守廉政底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
七、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及企业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56-8220167
投诉举报邮箱:hh82248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