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切实保障涉农行业生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当前涉农行业特点,按照省厅、市政府、市安委会、局机关的相关要求,2022年1月20日至24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成两个督导组,深入北安市、嫩江市、五大连池市、爱辉区的部分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督导组共检查了7个种子生产企业,4个屠宰加工企业,1个农药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内容。从检查结果看,各市(县、区)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逐一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企业主要责任人对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有一定的认知,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车间通风换气和清洁与消毒良好,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能够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叉车、铲车、锅炉、电工、电焊工人等特殊工种可以熟练操作机械,做到持证上岗;厂区设有“严禁烟火”、“禁止吸烟”、“有电危险”等警示标语,防火器具配备齐全且正常使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修合格在有效期内。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工作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生产车间配电箱没有绝缘脚垫、种子垛超高等安全隐患,要求当地农业执法机构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企业要在当地农业执法机构监督下立即整改,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市农业执法支队。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向企业责任人进行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并严格要求生产企业要遵守规章制度,坚决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平时要做好自查自纠,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在“春节”节日期间应加强值班巡查,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人员培训,规范操作生产流程,杜绝涉农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市执法支队将针对问题台账,联合市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监管的各个环节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把风险隐患降至最低,确保涉农行业的生产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