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通过明晰职责权限、办事流程、时间期限,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流程。为进一步提升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用多种方式学习和贯彻《条例》。
一是会前学法。党组书记、局长杨志兴同志主持召开市住建局第9次党组会,会前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会议要求对《条例》的学习不能只停留在学习层面上,而是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
二是以科室为单位分散学习。为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没有组织大规模的集中学习,而是以科室为单位分散学习。要求每位职工对条例内容进行原原本本学,并结合讨论、研讨,加深理解,做到入脑入心。
三是组织对《条例》进行测试。法治建设科根据《条例》中应知应会的知识点拟定试卷,并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测试,以考促学,以考督学,推进学习走深走实。
通过学习、研讨和测试,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及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用《条例》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控制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