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情况的通报》(黑煤安监监二﹝2021﹞147号)要求,黑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玉生,副市长彭海涛分别作出批示,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进行安排部署,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组织召开隐患问题整改专题会议。8月9日至10日,成立工作组,对黑龙江煤监局煤矿水害专项监察组提出的34条隐患问题,逐条逐项全面落实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检查组要求,各产煤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以此次专项监察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判所辖煤矿水害风险,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精准制定防范措施,强化指导检查,以强有力的措施有效防范水害风险。
检查组强调,当前黑河市正值主汛期,为做好全市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有关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煤矿防治水细则》《黑龙江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雨季三防”,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