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1号令,强化河湖长制工作,黑河市依据国家和省河湖“清四乱”系列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提升河湖“清四乱”治理成效。黑河市2021年继续聚焦河湖“四乱”问题,凝心聚力,扎实有效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一是扩大河湖“四乱”问题排查范围,做到全覆盖。要求各地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先行开展自查工作,并扩大问题排查覆盖面,排查范围既要覆盖大江大河,又要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持续延伸,尤其是城区段及城乡结合部周边河湖。二是结合实际,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推进。坚持立行立改与集中整改相结合,在自查自纠结束前,要求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完成整改的可不纳入年度问题台账。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黑河市上报水利部台账“四乱”问题共计30个。三是高位推动,台账内“四乱”问题全部销号。2021年7月15日,省总河湖长会议召开,当时黑河市剩余10个问题,会后市总河湖长、市委书记马里深入一线,指挥部署,市河湖长办第一副主任、副市长张建国同志组织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对责任再明确,任务再落实,7月15日当天销号1处,7月17日销号4处,7月26日销号2处,8月8日销号3处,全市上报水利部台账30个问题已于8月8日全部完成整改。
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建立了河湖日常巡查责任制,乡、村两级组建了稳定可靠的巡查保洁队伍,明确了河湖巡查内容,加大重要河湖、重点河段和重要时段的巡查密度和力度,实现了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行为早发现、早处理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