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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市政府办 来源 :黑河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01 09:35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黑河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工程将于2021年6月正式开通运行。为实现“集约节约、共建共享”和“一级部署、二级使用、多级赋能”,现就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建立健全专职机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的重要载体,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专职机构负责推进落实。各地要加快组建大数据中心机构,配强班子,充实专业人员,尽快成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专班及专班办公室,做好本地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及其在各领域的应用提升,开展大数据共享、挖掘、分析、应用等工作,推动形成全市上下协调、统筹推进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体系。

二要建设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各地要科学谋划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场所建设,使其作为数字化运营中枢,实现资源共享、运行监测、业务协同、决策指挥和体验展示功能,打造本地城市运行“智慧大脑”。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与应急指挥中心合并建设、统一管理使用,提升运管效能。

三要做好黑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向各地延伸的承接工作。黑河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工程的“一中心、两平台”(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大数据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全市共享,各专项应用软件(智慧政务、智慧应急、智慧城管、智慧自贸区、城乡网格、我的黑河APP)的功能免费赋能到各地进行使用。各地不再单独建设,同时应围绕以上各专项应用,强化本地相关领域的基础配套、数据归集融合和运行管理能力,进行必要的投入做为支撑,把黑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承接利用好,实现数据的全面汇聚、业务的全域覆盖,促进智慧城市协调通畅运转。

四要做好数据资源的接入保障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数据信息汇聚更新机制、数据共享清单机制,构建信息共享体系。按照“应接尽接”要求,原有和新建的非涉密应用系统和数据要接入到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并做好数据资源的保障和利用工作。

各地要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组织推进。同时,要注重实际效果,边建边用边提升,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共建共享共营。

请各地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本地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专职机构、建设运行管理中心场所等工作情况报市大数据中心,联系人:孙冬寒,电话:15734560002,邮箱:hhsdsjzx@126.com。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