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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粮食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黑河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13 13:35 打印

一、制订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粮食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二、制订必要性

随着社会各界对粮食供应、价格稳定的关注程度与日俱增,因机构改革,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也随之变化,原有的《黑河市粮食应急预案》逐渐凸显出与目前各单位职能不相适应,而且在实战应用层面,存在可操作性不强、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预案效能的发挥,对其进行全面修订成为新形势下做好粮食应急工作的必然要求。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为了解决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能够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的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四、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市人民政府粮食应急指挥部承担粮食应急状态下各项组织的指挥工作,并组织各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市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实施储备粮动用计划。

五、起草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国家实施粮食应急机制。

根据《黑龙江省粮食应急预案》2.2市级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中市级政府应根据需要,参照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文件链接:http://zwgk.heihe.gov.cn/info/egovinfo/1001/nry/01525685-1-06_A/2021-0313001.htm